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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uan_bin853向市人力社保局 问:技能补贴咨询

xuan_bin853市人力社保局 问:

我们是瓯海区民办幼儿园的老师,近期通过鹿城区某机构参加了育婴师的培训和考试,当时报名的时候说我们考过了证,是可以申请社保局的技能补贴。但是现在拿到了证,咨询社保部门,说不能领取,原因是幼儿园是民非单位。但我们也是按照企业人员缴纳的社保,也满足技能补贴申报的其他条件,就因为单位不是企或公司性质,这个技能补贴就不能申报吗?

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答复:
您好,您于2019年9月26日反映的技能补贴事项,经瓯海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调查核实,现答复如下: 根据《浙江省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实施办法》、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全市新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温政发〔2018〕21号文件规定,技能提升补贴对象为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参加失业保险且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以上的企业职工。另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就业创业工作的补充通知》温政发〔2019〕5号文件规定: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申请技能提升补贴的企业职工,申领条件由企业职工参加失业保险3年以上放宽至参保1年以上。在民政部门办理社会团体法人登记的民办幼儿园,属于社会团体法人,民办非企业单位性质,由于不属于企业,因此职工无法申请技能提升补贴。 办理单位:瓯海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577-88520579 办理时间:2019年10月9日
(责任编辑:温州君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