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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深海深向苍南县政府问:关于电动两轮车和电动三轮车

水深海深苍南县政府问:

想咨询下,想驾驶电动两轮车和电动三轮车是否需要考取驾驶证,或者以后有没有需要驾照

苍南县公安局答复:
您好,您反映的情况我局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规定: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第二节 第十九条 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您咨询的“电动两轮车”和“电动三轮车”如果属于机动车,必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且驾驶人需要持有相应准驾车型方可上路行驶。您咨询的“电动两轮车”和“电动三轮车”如果属于非机动车,无需考取驾驶证,但需要登记后方可上路行驶:《浙江省非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二条规定:本规定所称非机动车,是指依法实行登记制度的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和人力三轮车。 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符合国家标准,经省级有关部门鉴定合格并列入《浙江省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产品公告》(以下简称《产品公告》)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登记。 第三条县级以上(含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非机动车登记工作。非机动车登记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跨县(市)异地办理登记。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责任编辑:温州君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