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395770700向永嘉县政府问:关于窃电主要责任人问题
时间:2022-02-10 03:38 来源:永嘉县政府 作者:15395770700 点击:次
15395770700向永嘉县政府问:
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在永嘉县上塘镇南城街道霞堡锦苑1栋6号开了一家电信营业厅。 今年3月份签的合同,6月6号开业。 当时装修时没有电,房东让我电搭在供电公司的表外,说这条线是隔壁店铺,以后电费交给隔壁店就可以了。我不用立户,自己装一个电表然后跟他算就可以了,隔壁店铺也以为电是搭在他们家的,但是因为我不怎么营业,从装修起到现在一共也才1000度电不到,我本想和隔壁店铺结算一次电费,但是他说才几百块钱,等年底一次性结。所以到现在还没有结过。 9月8号供电局的人过来把我店铺电断了,说我窃电,要求我罚款7000元。我让房东出面解决,他就说这跟他没有关系,撇的一干二净,说电是我在使用,就是要我处理。如果我不处理的话供电局就要移送公安处理。如果这样移交公安处理的话,是按照盗窃罪处理吗?盗窃金额是依据供电局的7000还是电表上的1000?公安应该会如何处理? 永嘉县公安局答复: (责任编辑:温州君主)市民你好,你反映的问题已收到。你所反映的问题应由电业部门作出认定后再根据认定结果依法作出处理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