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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xxxxxq向市交通运输局问:关于梅头—瑞安线路承包问题

nxxxxxq市交通运输局问:
我于15年承包的梅头到瑞安段公交线路,承包后,市里启用了瑞安新公交站,导致该线路几乎荒废,众多承包人完全亏损,现在4年已经过去了,许多几乎崭新的公交车无奈报废,多次进行询问处置方案,请问该线路如何处置和补偿。
瑞安市交通运输局答复:
你好,你的问题已收悉,现答复如下: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瑞安至梅头客运班线属于县际班线,由企业提出申请,行政部门按规定对该线路进行许可审批。2、该线路的经营主体属于瑞安市第三运输公司。3、经营业户(企业)经营该线路时,需承担经营风险,自负盈亏。4、上级有关部门未实施县际班线改造、处置的相关政策信息。
(责任编辑:温州君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