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lahlin向苍南县政府问:办公性质楼房被改装成公寓,隔层,并出售
时间:2022-02-09 16:42 来源:苍南县政府 作者:salahlin 点击:次
salahlin向苍南县政府问:
办公性质楼房被改装成公寓,隔层,并出售,例如两岸新天地及泰湖一号,请问这算是违规建筑吗,如果是的话政府会要求强制拆除吗,而且那些已经购买了的人钱款能退回吗?望解答。 苍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答复: (责任编辑:温州君主)你反映的“WX20190436402507”件我局已收悉,现告知如下:经了解,两岸新天地目前正处于建设中,泰湖一号于2019年9月11日竣工备案。已竣工验收项目若涉嫌违章,该职能已转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业主是否能退回房款建议与开发商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建议走法律途径。经办单位:政策法规科 经办人:洪东杞 联系电话:59896022审核单位:苍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审核人:虞张微 联系电话:598960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