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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sq425619向市卫健委问:双屿鞋都二期戴宅路59号胡济堂药店强买强卖

zsq425619市卫健委问:

10月2日晚上10点5分左右,我去位于双屿鞋都二期戴宅路59号鞋都二期戴宅路59号胡济堂药房,告知需要买一支治疗脚廯的咪康唑(仅值15元),一位值班女性店员在简单问过有无脱皮,水泡情况下给我开具了一支价值18元的益康唑乳膏和一支价值28元声称有中药功效的肤康爽药膏,但并未提及这只肤康爽药膏不能涂抹在破损的皮肤和伤口上,我在付款后打开药膏发现说明书上有这一项禁止项,随即与该女性店员沟通,该女性店员态度强硬回复,在胡济堂药店药品属于特殊商品,不退不换。且在我要求她开具正规的发票时,也无法提供,经过再三要求,出具了一张未具名未签章的纸质收据,在我与其沟通过程中,多位购买药品的顾客也均未提供正式发票。请主管部门根据我所反映的情况追究其强卖强卖的责任,以及调查其偷税漏税之责任。同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药店营业需要两名及以上注册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我在该店也未见到悬挂和公示的该女性店员医师执业资格证书,如无执业资格证书,那么请相关部门追究其未持证上岗之责任。

区市场监管局答复:
2019年10月14日,丰门市监所执法人员与药房负责人进行沟通,其已同意消费者在方便的时候来店内退还该药膏。同时,执法人员对该店不按顾客要求开具发票的行为进行了批评。
(责任编辑:温州君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