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yf111111向龙湾区政府问:房屋销售纠纷
时间:2022-02-09 12:48 来源:龙湾区政府 作者:wyf111111 点击:次
wyf111111向龙湾区政府问:
1.龙湾区中梁首府一号8栋204室业主反映2019年4月向房开购买停车位,房开签订一张未盖章的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要求房开盖章补齐。 2.龙湾区中梁首府一号8栋204室业主反映2019年4月向房开购买商品房,当时房开承诺首付交完后会返还5000元家电返现,至今未兑现。仅回复正在走流程,望督促房开尽快返还。 3.上述2个问题,信访人均有相关凭证。请龙湾区住建局按照《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住建部令88号)第五条履职。龙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答复: (责任编辑:温州君主)你好:收到你的信访事项后,我局工作人员立即联系房开公司让其处理此事,后续我局工作人员与信访当事人电话联系,当事人反馈房开已经着手解决此事 经办人:余丽燕 联系电话:0577-863500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