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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过的小飞向市人力社保局 问:跨省医保报销

路过的小飞市人力社保局 问:

好,这个问题关于亲戚的

他之前因为心脏问题,想去上海手术(之前问过温州的医生,说是不好做的,所以想去上海做)

但是因为温州这边没能开转诊单,所以是直接自己去了上海看病手术的

这样回来报销的比例是多少?

 

我知道近年来,跨地医保报销已经是可以直接结算的(在转诊备案/异地安置等的前提下),

但是如果属于上述情况的话,报销就还是只能自己垫付再回来报销了,

请问有没有其他办法?

 

另外,他这次去上海,医生开了处方药,请问处方药报销吗?

 

麻烦回复一下,谢谢。

浙南产业聚集区(经开区、瓯飞)管委会社保分局答复:
女士:您好!关于9月24日您通过网络咨询异地就医费用报销的相关问题已收悉,我们已与您取得联系,现答复如下:根据《温州市全民医疗保险办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参保人员因病情需要转温州市外(省内“一卡通”医疗机构除外)就诊的,需辖区内二甲或以上医疗机构(温州市区原则上需三级医疗机构)出具转诊证明书”,“ 未办理转诊手续(紧急就医除外)的参保人员,自行到温州市外医疗机构就诊的,其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在原有基础上明显下降,其中,温州市区下降比例为 25%”。根据以上规定,您未经转诊及备案的前提下是不能在上海直接刷卡结算,而且您的医疗费用的报销比例将会在原有的基础上下降25%。请您在上海就医结束先行自费后,凭住院发票、出院小结、住院清单、门诊发票、门诊病历或处方、银行卡、身份证等材料到我局大厅办理相关手续。希望您对我们的答复满意,如有其它疑问请及时和我们联系,联系电话:85851785。
(责任编辑:温州君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