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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ghjmnb向苍南县政府问:苍南县龙港镇松涛路A、B地块及地下空间 出售问题

vghjmnb苍南县政府问:

根据龙港镇松涛路AB项目管理协议 第三点 显示
(三)地块竞得人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45日内,引进由全国房地产商会联盟、中国房地产数据研究院、北京大学人文经济研究中心三家单位2018年正式对外发布的《中国商业地产百强》中排名前三十的商业地产优秀企业或该优秀企业直接设立的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优秀企业”,商业地产优秀企业排名榜单详见合同附件)在苍南县注册组建项目公司,共同开发建设该项目。所引进的优秀企业或该优秀企业直接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占项目公司51%以上的股份,由项目公司承继地块竞得人的权利和义务,乙方承担连带责任。此间所涉税费按规定收取。

请问引进了那家前30强?一直没公布,还是没有引进成功

苍南县龙港镇人民政府答复:
龙港镇松涛路AB地块受让人上海腾宇置业有限公司于2019年9月30日已与重庆红星美凯龙企业发展有限公司(红星地产)全资子公司上海爱琴海置业有限公司签订共同开发该地块协议。
苍南县龙港镇人民政府答复:
您于2019年10月9日向苍南县信访局咨询龙港引进哪家前30强企业的信访问题,不属信访程序处理事项,属我单位按其他法定途径处理事项,已内导至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处理。请您直接与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联系(联系人:吴玉棋,联系电话:59902580)并按规定由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将处理结果反馈给您!特此告知
(责任编辑:温州君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