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rthur向鹿城区政府问:初中入学问题
时间:2021-05-04 06:42 来源:鹿城区政府 作者:larthur 点击:次
larthur向鹿城区政府问:
父母离异,孩子归母亲,所住房子(飞霞南路朝阳大厦)过户在孩子名下,母亲和孩子户口都在该座房子所在地派出所。请问就读十二中属于第一类?是否百分百能就读辖区学区房十二中? 区教育局答复: (责任编辑:温州君主)尊敬的网友您好,您的问题已经收到,经核实现回复如下:如适龄儿童持有的房产符合学校入学条件,可作为有效房产入学报名。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鹿城区教育局普教科882628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