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868551955向市住建局问:关于瓯江口国际新城的相关问题
时间:2022-01-15 19:17 来源:市住建局 作者:15868551955 点击:次
15868551955向市住建局问:
本人在瓯江国际新城购买了二期商品房,由于一期801胶水的质量问题事件爆发,房开公司也在积极处理相关问题,本人虽没有参与但是处理结果让广大业主心寒。先恳请住建主管部门保障我们的权益,现有几个问题质询主管部门: 1、二期没有样板房,但是当时销售跟我们说一期二期都差不多的,现在我想问的是样板房前期没有那么多非交付标准,现在整个样板房都是非交付标准,是不是属于欺诈,房开公司有没有相关录像在主管单位备案,因为涉及到栏杆、门、吊顶、厨房台盆之类的现在都贴的是非交付标准,能否有交付样板给我们看?交付的房子与样板房多大的差异我们可以要求改回同样板房或者要求赔偿,之前的展示与现在的非标展示太多不一样,是否属于商业欺诈? 2、目前车位一直在涨价,房开公司是根据什么形式能对车位进行涨价?车位价格是否备案,20年租赁赠送永久使用权是否合法?人防车位是否属于全体业主所有?能否租赁20年及赠送永久使用权? 3、801胶水事件的主要责任单位是上海七建吗?为什么没有单位受到处罚,仅停工整改?"根据建筑法,第七十四条 建筑施工企业在施工中偷工减料的,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或者有其他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行为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造成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的,负责返工、修理,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801胶水事件主责单位是谁?应该处罚谁? 作为招商引资进入的企业政府已经给了极大的优惠,不仅地价极其便宜而且仅打桩完成就给予预售证,希望政府主管部门加强对金茂与碧桂园的沟通与管理合理处理相关事件,对我们业主应该有整改的诚意,而不是通过更多的“无产权车位涨价”和“非交付标准”来激化矛盾。尽量避免引起群诉; 瓯江口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答复: 网友,您反映的瓯江口新区瓯江国际新城“瓯绣苑”样板房、801胶水事件施工单位处罚、车位情况的事项,经瓯江口规划建设局调查核实,现答复如下:?一、核实情况2019年10月25日,瓯江口规划建设局收到瓯江国际新城项目瓯澜苑的信访件(关于瓯绣苑样板房、施工单位处罚及车位的问题),立即进行相关信息核查。二、答复意见1、瓯江口规划建设局已于2019年10月25日向“瓯绣苑”建设单位进行核实,现有样板房为“瓯绣苑”样板房,关于样板房内“非交付标准”的情况,是以建立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为准则,样板房作为概念展示间,最终以《商品房买卖合同》内约定为准。关于交付样板房,建设单位将在后续进行工地开放日给予广大业主进行现场参观。2、车位价格定价一般为市场行为,无需进行备案。关于车位的权属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及《人民防空法》已均有注释及说明,广大业主可以进行查阅。3、瓯江国际新城瓯绣苑项目“801胶水事件”的主要责任单位为“上海建工七建集团有限公司”,相关的处罚以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的合同约定条文进行相应的处罚。感谢广大业主对建设单位的装修质量监督,也欢迎广大业主对有关质量的问题积极向瓯江口规划建设局反馈,瓯江口规划建设局会高度重视做好落实。 (责任编辑:温州君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