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文向鹿城区政府问:《产前诊断扶助服务报销有时间限制吗》
时间:2022-01-15 17:18 来源:鹿城区政府 作者:石文 点击:次
石文向鹿城区政府问:
请问,之前,宝宝还没生时,羊水报告已出,拿去报销,居委会要求要生完孩子才能报销。现在我生完两个多月了,想去报销,怕居委会说我超时,不给报销,请问,有要求生完多少时间内报销,否则作废吗? 区卫计局答复: (责任编辑:温州君主)您好!您于2019年10月21日向网络问政反映的产前诊断扶助服务报销时间限制问题,经我单位调查核实,现处理答复如下:根据温卫发【2015】81号文件《关于实施计划生育家庭高风险孕妇产前诊断扶助服务项目的指导意见》,凡夫妻双方或一方为鹿城区户籍,符合生育政策怀孕的妇女经具备资质医疗机构孕检,需要进行产前诊断医疗服务的,可以报销,请携相关材料(已告知对方)到户籍所在社区进行报销。10月22日与市民联系,已经取得对方的理解支持,表示满意。经办单位:鹿城区松台街道桂柑社区经办人:翁晓霞联系电话:55573027审核单位:鹿城区卫生健康局审核人:蔡红叶2019年10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