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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zsr向鹿城区政府问:对10097392号问政件的再问政

wzsr鹿城区政府问:

        关于黄龙住宅区四区凌云12幢—13幢间违章砸墙开出后门的诉求,要求行政执法局对违章砸墙开门予以监管,恢复墙壁原状。可该局双屿中队答复称“非主要道路两侧的建筑物开门不需要审批。”对此,请问:(1)倒墙开门是否属于违章?如违章,是否需要整改、恢复墙壁原状?而不是问需不需要审批。(2)2014年10月第10004724号问政件的答复:对倒墙开门行政执法局“留置送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其于2014年10月16日前自行整改,恢复墙壁原状。”如倒墙开门不属违章,当时为什么行政执法局会作出处理决定?(3)据我们所知,有住宅区一住户在自家楼的最顶层搭建防漏设施经人投诉被行政执法局拆除。照双屿中队的说法,只要是非主要道路两侧的建筑物都可以随便怎么弄。那么,楼顶搭建的防漏设施为什么也被拆除呢?(4)煤气炉灶大都是在晚上放在花坛里烧的,周围住户曾几次跟店家说过,晚上不准在花坛里烧东西,油烟味、煤气味呛的大家无法入睡,在大家的指责下店家才把炉灶拿走。所以白天凑巧一次去检查没发现在花坛里烧不等于就没烧,也不等于污水就没倒在花坛里。(5)可以说,双屿中队行政不作为,是懒政。住宅小区的花坛成了私家菜园,这些住户并且在种菜的花坛里施肥,低层住户晚上开窗睡觉时常闻到化肥散发的异味很难受,多次向执法局反映都无济于事。

       基于此,对双屿中队的处理结果我们很不满意。所以,希望市行政执法局能介入此事,给广大住户一个满意的处理结果。

区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局答复:
您好,您于2019年10月31日向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反映的信访事项,经我单位调查核实,现处理答复如下: 一、信访人主要诉求:关于黄龙住宅区四区凌云12幢—13幢间违章砸墙开出后门的诉求,要求行政执法局对违章砸墙开门予以监管,恢复墙壁原状。可该局双屿中队答复称“非主要道路两侧的建筑物开门不需要审批。”对此,请问:(1)倒墙开门是否属于违章?如违章,是否需要整改、恢复墙壁原状?而不是问需不需要审批。(2)2014年10月第10004724号问政件的答复:对倒墙开门行政执法局“留置送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其于2014年10月16日前自行整改,恢复墙壁原状。”如倒墙开门不属违章,当时为什么行政执法局会作出处理决定?(3)据我们所知,有住宅区一住户在自家楼的最顶层搭建防漏设施经人投诉被行政执法局拆除。照双屿中队的说法,只要是非主要道路两侧的建筑物都可以随便怎么弄。那么,楼顶搭建的防漏设施为什么也被拆除呢?(4)煤气炉灶大都是在晚上放在花坛里烧的,周围住户曾几次跟店家说过,晚上不准在花坛里烧东西,油烟味、煤气味呛的大家无法入睡,在大家的指责下店家才把炉灶拿走。所以白天凑巧一次去检查没发现在花坛里烧不等于就没烧,也不等于污水就没倒在花坛里。(5)可以说,双屿中队行政不作为,是懒政。住宅小区的花坛成了私家菜园,这些住户并且在种菜的花坛里施肥,低层住户晚上开窗睡觉时常闻到化肥散发的异味很难受,多次向执法局反映都无济于事。基于此,对双屿中队的处理结果我们很不满意。所以,希望市行政执法局能介入此事,给广大住户一个满意的处理结果。二、调查核实情况:依据《浙江省房屋安全使用条例》,非主要道路两侧房屋开门,不是规划违法行为。投诉人反映商户将煤气炉放在花坛内使用,双屿中队执法队员多次到投诉现场进行检查,均未发现花坛内有煤气炉在使用,执法队员已通知沿街店户夜间不要将煤气炉放置在花坛内使用。凌云小区内的污水零直排工程已于2019年10月31日完工,沿街店铺的的污水都有排入小区排污管道。 经办单位: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双屿中队 经办人:郑祖魏 联系电话:88762061 (责任编辑:温州君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