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弓长王俞向龙湾区政府问:无房户有效期

弓长王俞龙湾区政府问:

请问我和我的父亲已经分户,属于无房户,听说认定无房户是有期限的,请问无房户的期限是多少,分户多久才算无房户

龙湾区永中街道办事处答复:
您好,您于2019年11月4日向温州市政务服务热线反映的事项,经永中街道调查核实,现答复如下:感谢您的来电以及对街道工作的支持与信任。根据目前永中街道拆迁政策,《龙湾区(高新区)征收集体土地涉及房屋补偿人均保底安置人口审定办法(试行)》(温龙委办发〔2017〕5号)规定,人均保底安置申请:(一)2012年5月21日(即《龙湾区城中村改造与农房改造集聚建设实施办法》颁布之日)前,户籍登记在征收范围内(农业户籍人员登记地可放宽至属地行政村范围内)且至征收补偿方案规定的申请截止日仍未迁出或注销的(二)被征收房屋为申请人单独所有或夫妻共有的。同时,街道了解到,目前并未有对青山村有明确拆迁计划,具体情况需根据正式拆迁而定。经办人:永中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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