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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廊桥新居民向市住建局问:安置房小区地下室与店面

三廊桥新居民市住建局问:

领导好:

      近几年温州大拆大整,出现了一批拆迁安置房,一个个新小区的出现也带给我们这些拆迁户许多疑问。请相关领导解惑,谢谢。

      一、拆迁安置房小区的地下车库属于小区的附属,地下车库建设有什么标准?允许建设大部分不实用的的机械车位吗?小区的地下室车库归属权归谁?

     二、安置房小区,同样属于小区附属的底商、店面,占了小区1楼的位置,占了小区公摊容积,归属于谁?

温州生态园管委会答复:
您好,您于2019年11月5日向温州生态园管委会反映的信访事项,经我单位调查核实,现处理答复如下:现行车库建设标准按照浙江省《城市建筑工程停车场(库)设置规则和配建标准》(DB33/1021-2013)和温州市规划局2017年发布的《温州市区建筑工程停车配建标准及规划管理规定》执行。根据相关规定,新建住宅小区若受地块条件限制,经论证并提交初步设计审查通过,可适当设置机械泊位。生态园区范围内已交付使用的安置房地下车库的使用权已由建设单位移交给小区物业公司进行管理,可供业主使用,根据谁投资谁受益原则,地下停车场权属应归生态园所有,属于国有资产,待市里出台相关文件后再做明确。小区一、二层的商业用房是生态园投资建设的,且商业用房是相对独立的,与住宅是分开计算,并未将商业面积公摊到住宅上,属于国有资产。感谢您的问政和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经办单位:温州生态园管理委员会发展和改革局
(责任编辑:温州君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