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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nne向瓯海区政府问:瓯海阳光城车位问题

Sonne瓯海区政府问:

瓯海区宁波路阳光城愉欣嘉园小区的地下车库人防车位的租赁问题

 

房开置业顾问说是租期是20年,有签订租赁协议,20年到期自动续约。

 

我的问题是:1.租期是不是只有20年这个一个档位,或有3年,5年,10年的租期?

 

                     2.置业顾问说:如小区业主未租赁该小区车位就不能在该小区停车,这样做合法吗,业主对此解读理解为有强制租赁的倾向

瓯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答复:
您好,您于2019年10月30日向温州市政务服务热线反映“阳光城愉欣嘉园人防车位”的相关信访事项,经瓯海区住建局调查核实,现答复如下: 1、《合同法》规定租赁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年,具体租赁时间由房开与业主双方自行协商。2、目前人防地下室未确权,建设单位有使用权。经办单位:瓯海区住建局 办理时间: 2019年11月1日 感谢您(们)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责任编辑:温州君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