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被注册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问:举报玮怡誉膳坊红烧肉饭(鼓楼店)虚假违规商业宣传
时间:2022-01-13 10:25 来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用户名被注册 点击:次
用户名被注册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问:
玮怡誉膳坊红烧肉饭(鼓楼店)位于府前街鼓楼商厦南幢108号,营业执照名称为温州市鹿城区晶辉小吃店。 在饿了么平台上,店名为玮怡誉膳坊红烧肉饭(鼓楼店),宣传声称玮怡誉膳坊为中国驰名商标,《商标法》第十四条第五款规定:“生产、经营者不得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否则面临相应的处罚。”同时也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同时,在该平台上,声称:誉膳坊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根据天眼查查询,未查到有这样名称的公司,属于虚假宣传。 希望有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相关证据如下: 区市场监管局答复: 您好,您于2019年11月19日向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信访事项(政务网WX20190519091504)已收悉,经我单位调查核实,现答复如下: 执法人员对府前街鼓楼商厦南幢108号实施了核查,该店已关闭,无法与店家取得联系。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1月29日 区市场监管局答复: 您好,您于2019年11月19日向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信访事项(政务网WX20190519091504)已收悉,经我单位调查核实,现答复如下:我局根据《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清单的通知》(浙工商综【2016】26号)的规定,将信访件转至浙江12315行政执法系统,综合执法队受理后,已按程序进行进一步的调查取证。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号《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十七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投诉、举报、其他部门移送、上级交办等途径发现的违法行为线索,应当自发现线索或者收到材料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予以核查,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决定是否立案;特殊情况下,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五个工作日。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的规定,我局会在30个工作日内告知查处结果。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1月26日 (责任编辑:温州君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