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wh78向乐清市政府问:非机动车上设立广告牌
时间:2022-01-13 04:16 来源:乐清市政府 作者:lwh78 点击:次
lwh78向乐清市政府问:
地址:乐清市柳市柳黄路上屋路口 非机动车道本来就不足1米,有关部门还要在这里设立一个广告牌,黄华这几年220国道,北口大桥,S2轻轨工地这么多,来往的工程车非常多,附近又有个上屋工业区,下班时间非机动车在这段路上行驶非常危险。柳市镇镇府这是拿人民群众的生命在开玩笑。 乐清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答复: (责任编辑:温州君主)您好,您于2019年11月21日向政务服务平台反映的事项,经我局机动一中队调查核实,现处理答复如下: 一、信访人主要诉求: 非机动车上设立广告牌地址:乐清市柳市柳黄路上屋路口非机动车道本来就不足1米,有关部门还要在这里设立一个广告牌,黄华这几年220国道,北口大桥,S2轻轨工地这么多,来往的工程车非常多,附近又有个上屋工业区,下班时间非机动车在这段路上行驶非常危险。柳市镇镇府这是拿人民群众的生命在开玩笑。二、调查核实情况:反映情况收悉后,我局机动一中队执法人员于2019年11月25日早上前去查看,柳市镇柳黄路上屋路口与村无名道路交叉口有一个大型高炮广告。三、办理依据及答复意见:调查得知,该广告牌是乐清市磊歌广告传媒有限公司设置的,于2011年3月经当时的乐清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七里港中队审批设立的。以前,该广告牌设置位置是路边村道绿化带内,现在由于柳黄路道路改造加宽,边上村镇道路修建,该广告牌出现本次网络问政所反映的情况。局机动一中队和柳市中队现场联系广告商到现场对接、说明情况、出具相关审批手续,责令广告商限期作出整改,整改如下:立即拆除该广告牌或经相关部门协调,另外选址设置。广告商接受整改意见。如需要进一步了解上述行为的处理情况等政务信息,请你直接与我机动一中队联系。感谢你对综合执法工作的支持! 承办单位经办人: 卢南飞 经办人联系电话: 618877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