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松台人向瓯江口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问:瓯江口消防大队何时成立?
时间:2022-01-13 02:22 来源:瓯江口产业集聚区管理委 作者:老松台人 点击:次
老松台人向瓯江口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问:
瓯江口产业集聚区成立已久,可一直没有独立的瓯江口消防救援大队,都需要龙湾区派车辆与人员参与瓯江口的消防救援任务,但是对于消防救援而言,时间是第一位的。所以请问瓯江口消防救援大队何时正式成立? 瓯江口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答复: (责任编辑:温州君主)老松台人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办理结果回复如下:一、调查核实情况1.温州瓯江口产业集聚区管委会成立于2015年6月,按照三定方案没有设立消防大队救援大队。目前管委会办公地点在灵昆岛上,行政区划归属洞头区,其管理区域内的消防救援工作由洞头区相关职能部门承接。2.经了解,2019年1至10月份,瓯江口产业聚集区(包括灵昆街道)共接消防警情28起(包括火警16起,其余为抢险救援警情),成灾火灾4起,未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当前,瓯江口有政府专职队一支,火警出动力量主要依托洞头区消防大队为主,龙湾区消防大队为辅,由市消防支队统一接警调派相关救援力量的方式进行。二、办理依据及答复意见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瓯江口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温政办〔2015〕58号)文件,“瓯江口产业集聚区管委会是统一领导和管理温州瓯江口产业集聚区工作的市政府派出机构,由市人民政府授权在其管理区域内行使相关的市级经济管理权限和相当于县级行政、社会管理职能”。目前在温州市机构改革工作整体部署下,各功能区暂不列入本次全市机构改革范围。并且消防救援大队的机构设置及业务职能较为特殊,从管委会现有条件和机构设置,暂不具备独立设置的条件。感谢您的问政和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