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ygenius向洞头区政府问:洞头区环保局违法审批问题
时间:2022-01-13 02:15 来源:洞头区政府 作者:mygenius 点击:次
mygenius向洞头区政府问:
洞头区元觉街道深水港新建水泥厂,噪音及粉尘污染极大,不知道是如何通过环评的,想要知道是哪个部门批准建设并且投产的?没有相关的治理污染的设备,没有做防治污染的措施,不符合环保法要求的“三同时”。要求市局对洞头区相关业务进行审查。 生态环境局洞头分局答复: 信访投诉人: 您好!您于2019年11月21日网络问政“洞头区环保局违法审批问题”,经温州市生态环境局洞头分局调查核实,现答复如下:您所反映的洞头区环保局违法审批问题,据现场调查该项目为温州万大利建材贸易有限公司水泥中转库,不是水泥厂。对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属于“G59装卸搬运和仓储业(指装卸搬运活动和专门从事货物仓储、货物运输中转仓储,以及以仓储为主的货物送配活)”类项目,不为工业项目。 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第44号),项目应属于“四十九、交通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和仓储业”中的“180、仓储(不含油库、气库、煤炭储存)”的“其他”,应自行填报环评登记表备案。温州万大利建材贸易有限公司已于2018年7月3日进行网上环评登记表承诺备案(备案号为201833030500000014)并在洞头区政府网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信息公开”中公开,公开信息中包含了废水、废气、噪声和固废等污染防治措施,具体内容详见链接http://223.4.69.161:8900/REG/f/announcement/view?id=138a5f709e834e3f82e129b5a7bf2a86。 根据生态环境部“部长信箱”中“关于环评登记表项目是否要进行环保验收的回复”,按照现行法律规章,对编制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没有作出竣工环保验收要求,即不需要对编制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开展环保验收。 对您反映的企业噪音及粉尘污染极大问题,经过我局执法人员与您沟通,您反映的噪声主要为该单位车辆的交通运输噪声,针对该事项,建议您向交通主管部门反映。同时,根据《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9条的规定,交通运输(港口)主管部门负责港口码头贮存物料和作业扬尘的监督管理。就该单位产生的扬尘问题,我局已向区港航管理局反馈,区港航管理局已对该单位作出整改要求。为更好落实企业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同时督促温州港集团有限公司状元岙港务分公司落实港区环保主体责任,我局已要求温州港集团有限公司状元岙港务分公司对港区内的水泥、黄沙等散装货物的堆放、装卸、运输做好污染防治措施,减少对周边群众的污染。。 (责任编辑:温州君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