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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04421488向市人力社保局 问:2018年6月份社保补缴新规定实施细则

13804421488市人力社保局 问:

你好!2018年6月份社保补缴新规定,社保中断补缴费以灵活就业人员补缴标准基数18%收费,包含养老和医保年限吗?(请提供:社保补缴实施细则)谢谢!

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答复: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答复如下:根据《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补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有关工作的通知》(温人社发【2018】115号)文件,从2018年10月1日起,除符合《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13号令)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外,以灵活就业方式参保人员不得以事后追补缴费的方式,补缴中断缴费期间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在文件执行(2018年10月1日)前,2016年10月至2018年9月期间温州市区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补缴中断缴费期间的基本养老保险,补缴基数为5368元,缴费比例为18%,月缴费标准为966.24元。上述补缴金额不包含医疗保险,如需了解医疗保险政策,可向医保部门咨询,咨询电话:0577-88863716。单位:温州市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联系电话:88861177
(责任编辑:温州君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