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gf9795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问:下吕浦江西小炒餐饮店无证经营
时间:2022-01-10 13:50 来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sgf9795 点击:次
sgf9795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问:
投诉对象:温州市下吕浦天鹅7-103室的"江西小炒" 餐饮店 该店营业执照名称为温州市鹿城区南汇王月凤小吃店,登记地址为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下吕浦天鹅10幢23号 根据温州市网络问政平台,问政编号10099778的回复“经我中队执法人员前期调查,投诉人所指的天鹅7幢103室,该产权属性为住宅。但该店江西小炒的营业执照登记地址为下吕浦天鹅10幢23号,产权属性在不动产中心未登记,而且,两者产权所有人并不是同一个人。同时,相邻层天鹅7幢203室的产权属性也未在不动产中心进行登记。因此,调查难度增加,我中队将进一步到相关部门调查相关资料。 经办单位: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南汇中队 经办人:张克 联系电话:159********” 所以,1.请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实该店是否存在无证经营问题。2.请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接综合行政执法局南汇中队。 区市场监管局答复: (责任编辑:温州君主)您好,您于2019年11月27日向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信访事项(政务网WX20190535062300)已收悉,经我单位调查核实,现答复如下:经南汇市监所实地调查,由于门牌重置的原因,原下吕浦天鹅10幢23号(房产证门牌)实为现在的天鹅7幢103室,房屋未变门牌已变更。因其申报营业执照时,是根据房产证登记注册,所以被认为证照与实际地址不符的情况(见附图三张照片)。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1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