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话20199向永嘉县政府问:永嘉乌牛自来水厂把10%费用分摊到农户不合理
时间:2022-01-10 03:33 来源:永嘉县政府 作者:说话20199 点击:次
说话20199向永嘉县政府问:
永嘉乌牛自来水厂把10%费用分摊到农户不合理 永嘉县水务集团答复: 说话20199:您好!您于2019年11月28日向永嘉县信访局反映的信访事项(信访件编号:WX20190539456454,信访人电话:13777792198),经我集团下属乌牛水厂调查核实,现处理答复如下:一、信访人主要诉求:永嘉乌牛自来水厂把10%费用分摊到农户不合理永嘉水务集团乌牛自来水厂在改进乌牛街道部分村自来水管网过程中收取农户西湾村100元、祥池村500元、鸭鹅村1000元、金岙村2000元、古塘村2000不等的材料安装等费用,并要村集体出资不等的若干万元,村民若有异议,水厂安装人员动辄弃农户不顾不予安装或表示日后安装要增大费用为威胁,逼迫农户交款,且没有出示任何文件合同协议及收款凭证。经咨询,水厂说是经永嘉县政府文件准许,在农村自来水管网改造建设当中可以向村里收取10%的费用,县财政出资90%,然村集体迫于水厂的压力无奈只好用不同数目向村民摊派。??????????????????????nbsp;???????nbsp;我们认为这种做法不合理,水务集团这种垄断性营利单位,作为国有企业又有强大的国家财政支持,为基础民生服务单位,这种投资成本怎能让农户分担,况且90%部分是县财政拨款,那么水厂做的是无米之炊、无本生意了?天下还有哪种生意比此更好经营?现在国家电力、电信、液化气户外的投资难道还要农户分担吗????????nbsp;综上所述,水务集团即以经营公司又以行政命令的方式拉虎皮扯大旗向农户和村集体分摊10%费用做法是不合理的,这不符合五水共治保供水的惠民政策精神宗旨,把费用间接嫁接到老百姓身上是变相提高了水价,应予取消,对已收取的费用应一一退还村集体和用户。二、根据信访人反映的情况,接到该投诉件后,乌牛水厂马上安排工作人员联系信访人当事人并作出解释说明。根据永嘉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9〕55号《关于重大项目资金保障和推进计划专题 协调会议纪要》文件:到村管网及总管建设项目资金70%由县财政负责解决、30%由县水务集团负担;村内管网工程建设资金60%由县财政局出资、30%由县水务集团出资、10%由村集体出资。当事人已于11月29日领取附件1附件2文件。附件1:永政办发〔2018〕93号《永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嘉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附件2:永嘉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9〕55号《关于重大项目资金保障和推进计划专题 协调会议纪要》。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经办单位:永嘉县乌牛自来水厂经办人:董庆洪(厂长)15867728328(672328)永嘉县水务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11月29日 (责任编辑:温州君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