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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咨询向市住建局问:购房补贴

问题咨询市住建局问:

夫妻一方在婚前买房,婚后在房产证上加上配偶名字,若夫妻二人都符合条件申请购房补贴,是否可以同时申请叠加?这里主要是不太确定婚前买的房子婚后才在房产证上加上配偶名字,这样是否符合夫妻共同买房的要求?

浙南产业聚集区(经开区、瓯飞)管委会住房与建设局答复: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办理结果回复如下:经咨询市住建局,如夫妻一方在婚前购房,婚后在房产证上加上配偶名字的,不认定为夫妻共同购房,原则上不得申请叠加,限于原产权人本人申请。感谢您的问政和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责任编辑:温州君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