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iaomantou向鹿城区政府问:关于补休的制度(2)
时间:2022-01-08 18:55 来源:鹿城区政府 作者:xiaomantou 点击:次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答复: (责任编辑:温州君主)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现答复如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人员工资构成是不一样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已电话联系您,若市民对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待遇有疑问,可根据《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二条规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其聘用的工作人员之间,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聘用合同,以及因执行国家、省和本单位依法规定的休息休假、社会保险、工资福利、劳动保护、培训、经济补偿或者赔偿等发生的人事争议,适用本条例”,向鹿城区人事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如有疑问,可咨询555663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