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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回答吗向鹿城区政府问:对“鹿城南郊街道办事处”的问政回复,提出异议!

有人回答吗鹿城区政府问:

 

        正如,回复短信中所提到的,根据《结算标准》,房屋具有东南“朝向”需加价3%!中国人所说的房屋朝向,是指房屋的采光!也就是指:阳台,窗户,甚至是大门的方向!短信中提到的所谓“朝向靠东边间”,指的仅仅是因为那一户坐落在东边,并不具有“东边朝向"!不适用于《温州市鹿城区安置房层次差、朝向差结算标准(试行)》(温鹿政办【2016】11号)中,所提“东南朝向加价3%”的重要条件(朝向)!清泰锦园,所谓的“东边间”加价,不具备法规条例作为依据!
       特此附上“清泰锦园”实地照片,给领导做参考。希望领导给予老百姓,合乎法理条款的公平对待。不要让老百姓给不具备的东西,额外付费!

鹿城区南郊街道办事处答复:
你好,你于12月19日向鹿城信访局反映的问题,现答复如下:根据《温州市鹿城区安置房层次差、朝向差结算标准(试行)》(温鹿政办【2016】11号)具有东南朝向的是3%,朝西的是1%。有无窗户与东边间或西边间并无关系。关于东边间与中间户型一样是根据设计单位需要。朝向靠东边间依然需要增加3%,西边间1%。信访人如对文件规定有异议,可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责任编辑:温州君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