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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nnaibai向永嘉县政府问:咨询下住院报销问题

yunnaibai永嘉县政府问:

本人因妊娠剧吐入住永嘉县中医院,医疗费用全部自费的。


本人是瓯北街道户籍,单位保了生育险并且满一年了。


这个住院费用能否报销?(本来咨询永嘉县医保局的,选项里没有)

永嘉县医疗保障局答复:
根据《永嘉县生育保险办法》,符合要求的职工享受生育津贴与生育医疗费用补贴。其中生育医疗费包括女职工在妊娠期、分娩期、产褥期内因生育发生的,符合生育保险医疗服务范围的医疗费用。我县采用定额包干的形式支付生育医疗费用。生育医疗费补贴标准如下:1.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育或者妊娠7个月以下早产的,医疗费用补贴为2200元;2.助娩产的,医疗费用补贴为2800元;3.剖宫产的,医疗费用补贴为4000元。如有其它疑问,欢迎拨打咨询电话:57672861/12345
(责任编辑:温州君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