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gf9795向鹿城区政府问:投诉田园荷叶鸡店(竹园荷叶鸡店)餐饮异味扰民
时间:2021-04-29 06:28 来源:鹿城区政府 作者:sgf9795 点击:次
sgf9795向鹿城区政府问:
田园荷叶鸡店位于下吕浦天鹅7幢107室 营业执照地址为天鹅7幢27号 名称为温州市鹿城区南汇新可小吃店 该店以加工鸡制品的外卖为主,在日常经营中,存在加工餐饮异味扰民的情况。 该店营业时间长,异味扰民非常要命。 要求该店对店后方进行封闭。 区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局答复: (责任编辑:温州君主)您好,您反映的关于田园荷叶鸡店位于下吕浦天鹅7幢107室营业执照地址为天鹅7幢27号名称为温州市鹿城区南汇新可小吃店该店以加工鸡制品的外卖为主,在日常经营中,存在加工餐饮异味扰民的情况。该店营业时间长,异味扰民非常要命。要求该店对店后方进行封闭。经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调查了解,现将答复意见回复如下:经现场查看,投诉人反映的下吕浦天鹅7幢107室温州市鹿城区南汇新可小吃店,主营荷叶鸡外卖,经营时无油烟产生,室内主要是荷叶和八角类中草药等气味。经办人已对该店进行劝告,经营时关闭房屋前首厨房和后首卧室之间的隔间门,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影响。经办单位: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联系方式:88210329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