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草湾停车向泰顺县政府问:没买车位地下停车场不让进
时间:2022-01-05 23:29 来源:泰顺县政府 作者:青草湾停车 点击:次
青草湾停车向泰顺县政府问:
泰顺青草湾小区地下停车场,没有买停车位,过年回来,地下车库不让进,不让停。我想问问这合法合规吗?。一个小区停车位不买就不让进,地面又没有规划停车位。 泰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答复: (责任编辑:温州君主)您好,您于2020年1月13日向为泰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的信访事项,经我单位调查核实,现处理答复如下: 一、信访人主要诉求反映:泰顺青草湾小区地下停车场,没有买停车位,过年回来,地下车库不让进,不让停。想问问这合法合规吗?一个小区停车位不买就不让进,地面又没有规划停车位。二、调查核实及答复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现经与房开公司及小区物业对接,为方便广大小区业主过节,青草湾小区决定2020.1.18(农历24)至2020.2.8(农历正月15)期间地下停车场对小区业主一户一辆开放停车。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理解与支持!经办单位:泰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房地产管理科5929195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