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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yzheng向鹿城区政府问:南郊葡萄棚拆迁店铺分配疑惑!方达嘉园,葡榕锦园及甲里家园店铺业

kyzheng鹿城区政府问:

2012年葡萄棚、东屿村打响温州旧村改造的第一炮,作为首批拆迁地,政策上或有些许不足,例如房型分配不均(余留一大批小户型没人要,套内105平方的太少不够分)、店铺分配含糊不清。
2018年初盼到安置房摸文定位,7.8月拿到钥匙,终于结束了在外漂泊的6年时间。而200多户业主的店铺事宜一拖再拖,至今都没有明确答复,听闻那些所谓十几个第一批分一楼店铺的人已经摸文了。

12年那会拿到临时合同,拆迁户分配二楼摊位式店面(例如中侨手机,银泰百货类),问拆迁办拆的一楼为什么分二楼,答复为没有建造一楼店铺。到了2017年房子早已建成方达嘉园、葡榕景园、甲里家园,楼下是一排排的店铺,于是我们一起组织去村里和拆迁办反应一楼拆迁为何分配二楼,答复你只要有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就可以分配二楼。(当时大大的问号)
大伙走访了几次拆迁办答应我们分配一楼店铺,可是要在第一批店铺摸文以后,可就在2019年11.12月份再次拜访拆迁办,答复一切照旧,人员已经更换。其实就想问问,为什么当初不在合同书上写清楚(根本没写所谓的第一批),就连正式合同也是在2017年才拿到手,为什么不可以一视同仁?!


当初没拆迁之前每年有3.4万的租金可以拿,现在倒好一分钱不分,还白白耗了那么久,精神上真的折磨不起。


我们什么时候可以拿到店铺?!

鹿城区南郊街道办事处答复:
你好,你于1月07日向鹿城信访局反应的问题,现答复如下:据悉,南郊街道2019年12月的此次摸文认购针对原葡萄旧村改造范围内营业房的摸文认购定位工作,该批营业房现在进入结算工作。你户材料里所反映的应为“商场摊位式”营业房的安置,根据《南汇街道葡萄村城中村改造工程建设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方案》已明确营业房、商场摊位式营业房的认定、补偿方式和价格标准,且《温州市鹿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住宅用房补偿安置》(适用于优惠购买“商场摊位式”营业用房)协议书第三条及第四条内容也已明确安置地点为葡萄村地块二层商场摊位式,现该批商场式营业房的认购工作已在制定摸文认购方案并上报区预审环节。如有其他疑义,可前往葡萄旧村改造现场办咨询。
(责任编辑:温州君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