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unhong向市教育局问:关于保障教师工资待遇等同当地公务员实际收入水平的咨询
时间:2022-01-05 00:23 来源:市教育局 作者:shunhong 点击:次
shunhong向市教育局问:
中办、国办印发《加快推进教育现代代实施方案(2018-2022)》在第五条中,明确了“保障教师工资待遇,健全中小学教师工资长效联动机制,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统筹考虑当地公务员实际收入水平,实现与当地公务员工资收入同步调整,完善中小学教师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分配办法和内部分配办法”。 请问温州是否有就该规定中制定相关调整教师待遇的政策和措施? 具体何时可以实现教师待遇等同于温州公务员实际收入水平? 温州市教育局答复: (责任编辑:温州君主)shunhong网友:您好,您向省(市)网上信访平台反映的事项,经核实,现处理答复如下:多年来,我市十分关注教师收入待遇,依法保障教师合法权益。2009年和2011年,分别对我市义务教育学校和非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改革,市本级教师绩效工资标准人均为71043元,略高于公务员规范津贴补贴人均69816元。2012年同步实施事业单位年度目标考核奖,切实保障和提高了广大教师工资收入水平。2012年以来,由于在机关单位实施发放考绩奖、年终一次性奖金等,未能及时统筹考虑中小学教师,没有形成联动机制,公务员收入与教师收入拉开差距。近年来,我市各地纷纷采取措施,通过设立了教学质量奖、骨干教师奖等,提高中小学教师待遇,缩小与公务员的收入差距。近两年来,我市还组织各县(市、区)进行教师工资水平与公务员差距的调查,督促各地按调查结果对教师收入予以补差,并将教师工资水平列入对县(市、区)的考核项目。2019年全市各地以不同名义对教师收入进行补差,如市本级对义务教育教师增发10000元。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个别尚未达标的县(市、区),最迟也将于2020年达标。如您还有相关问题需要咨询反映,可以与市教育局人事处联系,联系电话:0577-88636501。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