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05779399向瓯海区政府问:关于?瓯海区南白象街道横港头村拆迁补偿方案的咨询
时间:2022-01-04 20:18 来源:瓯海区政府 作者:19905779399 点击:次
19905779399向瓯海区政府问:
南白象街道横港头村实际拆迁已经近2年,近日在瓯海区政务公开信息中获知,《南白象街道横港头村城中村改造工程征收集体土地涉及房屋补偿实施方案公告》(温政土房瓯〔2019〕5号)于1月2日才正式批复生效,经过阅读后发现与《瓯海区城市建设房屋征收、城中村改造、农房改造集聚建设补偿实施办法》(瓯委办发[2013]47号)文件中规定的补偿和奖励标准,差别较大。比如(瓯委办发[2013]47号)文件规定中“1、在“并列第一”规定的期限内,签约、旧房腾空并经验收合格后的住宅用房给予奖励 500 元/㎡ ”在《南白象街道横港头村城中村改造工程征收集体土地涉及房屋补偿实施方案公告》(温政土房瓯〔2019〕5号)文件中没有该补偿项目。现在安置房已经在建设中,这个补偿方案是否对拆迁户会有影响。还有车位的认购,是否是每套一个车位按签订协议书当年市场评估价的60%结算。原来拆迁时说是按《瓯海区城市建设房屋征收、城中村改造、农房改造集聚建设补偿实施办法》(瓯委办发[2013]47号)规定执行。户均增购建筑面积 50 ㎡ 的购买价格也未在补偿方案中明确,是否与原来街道拆迁的购买价格一样的? 瓯海区南白象街道办事处答复: 先生/女士:您好!针对信访人提出的关于横港头村城中村改造的问题,根据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16年5月20日批复的温瓯政办发【2016】54号文件《南白象街道横港头村城中村改造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方案》组织实施的,现就信访要求明确的相关事项具体回复如下: 1、奖励问题:《南白象街道横港头村城中村改造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方案》规定,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的,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签约并腾空的,其被征收合法面积(包括视同合法)按1300元/㎡给予奖励。这项内容已明确在瓯海区人民政府南白象街道办事处与各被征收人签订的《产权调换协议书》。2、车位问题:《南白象街道横港头村城中村改造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方案》规定,在安置房交付使用时被征收人可以每套住宅认购一个停车位,按缴款时间先后顺序给予购买,价格按实际安置当年市场评估价的60%结算。3、增购问题:《南白象街道横港头村城中村改造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方案》规定,在规定的“并列第一”期限内签约、腾空的,每户可增购50㎡以内的建筑面积,其中30㎡以内部分价格按5387元/㎡计算;另外20㎡以内按6259元/㎡计算。这项内容已明确在瓯海区人民政府南白象街道办事处与各被征收人签订的《产权调换协议书》。如不服本处理意见,可自收到本处理意见书之日起30日内向瓯海区人民政府提出复查申请,如逾期不提出复查申请,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不再受理。经办人:王云森 联系电话: (0577) 5667 8909 2020年1月17日南白象街道办事处 (责任编辑:温州君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