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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izh1985向鹿城区政府问:新田园二组团车位问题

caizh1985鹿城区政府问:

新田园周边车位较为紧张,现二组团车位出租给业主适用,然而车位固定在某些人手中,资源固化无法形成流动,经打听,现在的车位租赁没有有效期,几乎等于给部分业主永久使用,有业主出售房子使同时也出售车位租赁权,导致没车位的业主永远也租不到车位。现在私下车位租赁权已经炒到一万多?现有以下疑问:
1.请问出售租赁权合理不?租赁权是否规全体业主所有,而不是私下出售?
2.业主大会从来没召开过,车位租赁权也从来没讨论过,私下打听,说是业委会成员中都有租到车位,他们是既得利益者,根本不可能考虑到车位重新租赁这事?
3.如果召开业主大会,由业主投票决定,如果有租到车位的人数多于无车位的业主人数,导致要求重新租赁车位的业主票数占少数怎么办?是不是永远也租不到车位了?只能靠买租赁权?但这种买过来的租赁权有保障不?

鹿城区滨江街道办事处答复:
你好,据了解,新田园二组团地下车库现由小区业委会委托管理人员进行管理。新田园二组团是2008年交付使用的,交付后有近两年时间车位大部分空置,直到2010年下半年才由原物业公司(建设集团物业)陆陆续续对住户出租完毕。一、根据法律规定:原租户拥有优先承租权,所以,后来的想要租车位,除非原来租户的放弃;否则业委会也无权解除租赁关系。二、本届业委会(第二届)没有对原车位进行过分配,也无权分配.
(责任编辑:温州君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