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叽叽稳输向龙湾区政府问:机械车位事情
时间:2022-01-04 09:15 来源:龙湾区政府 作者:再叽叽稳输 点击:次
再叽叽稳输向龙湾区政府问:
本人购入外滩一号江畔家园的机械车位,近期看到有关车位产权证的问题。咨询下,非机械车位很多小区都是有产权证的,那我机械车位如何才能有产权证?我目前就一张房开给的机械车位发票。毕竟京都房开卖车位定价高又没有什么产权保证,未来出现纠纷就很难说清。如何保证自身权益? 温州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城东办证处答复: (责任编辑:温州君主)您好,您于2020年1月13日向龙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的江畔家园车位产权登记事项,经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城东办证处调查核实,现答复如下: 一、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是指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符合不动产定义的对象属于不动产登记范围; 二、经查询温州市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系统,信访人反映的江畔家园车位尚未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属于上述不动产登记范围的批准可售车位办理不动产登记需先由房开申请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并提供以下材料:不动产登记申请表、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地下车库出让补充合同、出让金发票、完税凭证、人防验收资料(含图纸)、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原地上建筑物首次登记已提供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核实确认书、竣工验收备案表、建设用地复核验收通知书等材料如已包括地下空间的不再重复收取)。待首次登记完成后,买受人凭不动产登记申请书、不动产权证书、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商品房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完税凭证等材料办理国有建设用地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三、经电话联系信访人,信访人已知晓上述情况。联系人:郑海文;联系电话:865081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