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tmfter向市人力社保局 问:社保补缴问题
时间:2022-01-04 06:19 来源:市人力社保局 作者:ytmfter 点击:次
ytmfter向市人力社保局 问:
本人2001在一家国有企业上班,为编外人员,跟所在公司所在部门签有劳动合同(XXXX公司XXXX科室),那时候公司没有给编外人员缴纳社保,后来在这家公司转为正式员工,从2007年开始缴纳社保,请问2007年以前这部份的社保根据相关政策能不能补缴,如果能应该怎么操作。 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答复: (责任编辑:温州君主)你反映的问题,依法应当通过仲裁途径解决,根据国务院《信访条例》和《浙江省信访条例》有关规定,请你直接向温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委员会提出。特此告知。 联系人: 王旭之联系电话:881219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