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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星阿星向瓯海区政府问:关于温州市瓯海区云回路鸿望景园1-1702安装防盗网投诉

阿星阿星瓯海区政府问:

尊敬的领导好,我是温州市瓯海区云回路鸿望景园业主,最近发现本小区1幢1702业主装上了防盗网,影响整体美观和外立面,外立面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与物业反映,物业给这家下了整改通知书,但是没有拆除,希望领导尽快派人过来处理,非常感谢,业主号码13057730627

瓯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答复:
您好,您反映的宏望景园1幢1702安装防盗网破坏外立面整体美观的事项,经娄桥中队调查核实,现答复如下: 1.业主投诉的防盗网事项,经执法人员现场查看应该是封闭阳台窗户外的护栏,其作用是防止小孩跌落。根据《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二条规定:“主要街道和重点地区临街建筑物外立面安装窗栏、空调外机、遮阳篷等,应当符合有关规范要求,并保持安全、整洁、完好”。该小区位于瓯海中心区,属于二类重点区域,并且1幢临古岸路,但条文中“有关规范要求”并没有实施细则,法律对护栏没有禁止性条款,只有规范性条款,执法人员在执法惯例中一般以是否向外超出外立面较多和是否具有安全隐患为执法标准,该房主的护栏并没有超出其墙体的外立面,窗栏本身也符合安全、整洁、完好的规定,对其强行进行拆除无相关法律的依据。2.业主投诉外立面属于全体业主所有,当事人的行为破坏外立面的整体美观,这个可以视作一种侵权行为,相关纠纷超出我局的职能范围。3.本着缓和邻里关系的角度,我们与当事人也积极进行沟通协调,尽量寻求一个合理的解决方式经办人:陈时金联系电话:88516170经办单位:瓯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办理时间:2020年1月19日
(责任编辑:温州君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