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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蓉小九向永嘉县政府问:产假问题

慕蓉小九永嘉县政府问:

永嘉县单位职工生育多胎(如双胞胎),具体的产假时间该如何计算?

永嘉县医疗保障局答复:
根据永嘉县生育保险办法(永政发2014年109号)和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6修正)规定,女工生育保险津贴发放天数为:1.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育、终止妊娠或者妊娠7个月以下早产的,享受98天的生育津贴。女职工生育遇有下列情形的,可以增加生育津贴:(一)生育时遇难产实施剖宫产、采用产钳助产、胎头吸引术、臀位牵引术的,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二)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2.女方法定产假期满后,享受三十天的奖励假。因此,你的产假津贴发放天数合计为158天。
(责任编辑:温州君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