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蓉小九向永嘉县政府问:产假问题
时间:2022-01-03 16:59 来源:永嘉县政府 作者:慕蓉小九 点击:次
慕蓉小九向永嘉县政府问:
永嘉县单位职工生育多胎(如双胞胎),具体的产假时间该如何计算? 永嘉县医疗保障局答复: (责任编辑:温州君主)根据永嘉县生育保险办法(永政发2014年109号)和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6修正)规定,女工生育保险津贴发放天数为:1.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育、终止妊娠或者妊娠7个月以下早产的,享受98天的生育津贴。女职工生育遇有下列情形的,可以增加生育津贴:(一)生育时遇难产实施剖宫产、采用产钳助产、胎头吸引术、臀位牵引术的,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二)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2.女方法定产假期满后,享受三十天的奖励假。因此,你的产假津贴发放天数合计为158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