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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zjinweijian向鹿城区政府问:新田园文化中心篮球场被用于商业经营活动

wzjinweijian鹿城区政府问:

新田园文化中心篮球场属于公共文化设施,从2019年7月15日起被新田园康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和新田园文化中心管理办公室私自锁住,并且私自对外出租给篮球培训班,非法盈利,擅自改变公共文化设施用途,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的第十九条。根据保障法第六十二条规定,请政府部门没收违法所得收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

第十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拆除公共文化设施,不得擅自改变公共文化设施的功能、用途或者妨碍其正常运行,不得侵占、挪用公共文化设施,不得将公共文化设施用于与公共文化服务无关的商业经营活动。


第六十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公共文化设施管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主管部门或者价格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两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下的,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开展与公共文化设施功能、用途不符的服务活动的;

    (二)对应当免费开放的公共文化设施收费或者变相收费的;

    (三)收取费用未用于公共文化设施的维护、管理和事业发展,挪作他用的。


市城投集团答复:
您好,您于2020年1月14日向温州市政务服务热线反映的信访事项,经我单位调查核实,现处理答复如下:新田园文化中心配套建设的篮球场,系建设单位温州市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城建国有资产,2019年2月委托温州市康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经营管理。根据双方的合同约定,球场的经营、提升、改造及维修等工作均由温州市康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球场正常运行会产生球场器材损耗以及水电、人工等管理成本,为保障球场的运营成本,我公司同比借鉴周边类似球场的收费标准,并结合了篮球爱好者及社区居民的合理化建议,兼顾球场的社会性的基础上,试行了错时收费,白天免费开放,晚上18:00-21:30按人次5元进行收费。试运行以来,有部分热心居民提了很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为提高为民服务水平,经与社区沟通,我公司与社区决定将该篮球场打造成新田园社区的健身休闲场所,已于2019年11月起向市民免费开放使用,同时也呼吁居民爱护篮球场设施,营造干净整洁的活动环境。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与支持!球场开放时间为每日6:00-21:30,雨天暂停使用。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经办单位:温州市康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经办人:张杲 联系电话:88696802 (责任编辑:温州君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