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qqlois向乐清市政府问:解除隔离的程序
时间:2022-01-03 09:45 来源:乐清市政府 作者:nqqlois 点击:次
nqqlois向乐清市政府问:
事件发生如下: 1月20日我与武汉归来亲戚吃了顿饭,之后各回各家,再没有接触。 1月23日我亲戚发热去医院,2月1日确诊,2月3日我被带到隔离点,到现在已经16天了,无任何症状。 咨询社区工作人员如何解除隔离,也发给他们当时的消费记录,他们也认同我到了解除隔离的时候,咨询乐清疾控中心没有并没有给出明确回复。 然后我自己给疾控中心打电话,他们说这个要问指挥中心,说他们跟指挥中心没有联系(这点合理吗?)然后让我自己下去问隔离点工作人员。 隔离点的工作人员说他们等会去送病人的时候会帮我问下,他们只负责收人,没有放人的权利。 我也知道这场灾难来势汹汹,但有收人的程序,难道没有放心的程序,而且1617天我一切都正常,隔离点的体温记录可以证明。 我只想知道放人的程度到底是怎样。 附件:消费记录
乐清市卫生健康局答复: (责任编辑:温州君主)您好!您于2020年2月6日向我局反映的您于2020年1月20日与武汉来的人员有接触,并自行隔离在家,2月3日被带到隔离点进行隔离,认为自己的隔离时间应该从1月20日算起的信访事项,经我单位调查处理后,现处理答复如下:因2月3日前您自行在家隔离,并且没有向所在地的镇政府报备,所以自行隔离时间不算。因为您接触的人是2月1日被确诊,为了安全起见,您的隔离时间从集中隔离时间算起。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经办单位:乐清市卫生健康局经办人:张文静 联系电话:0577-6188676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