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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75355511向市住房公积金中心问:关于公转商贷款,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为LPR(2)

公积金贷款人是否可以进行调整?是否可以自由选择转换方案?重新选择转换方案,对公积金贴息是否有影响?

3、公积金换工作断缴后,后续是如何还贷?是否还有公积金贴息?或者需要怎么样做才可以继续有贴息?


烦请做详尽解答,谢谢。

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答复:
QQ75355511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支持!现就您的问题,答复意见如下:一、公转商贴息贷款相关业务,暂没有新的变化。您可以关注我中心的微信公众号,及时了解相关信息。二、根据借款合同,借款人及配偶未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公积金中心有权停止向借款人贴息、不再实行贴息贷款的置换转回,并有权终止协议。三、根据您所述情况,可以转至个人自愿缴存账户继续缴纳住房公积金。若还有其他问题需咨询,您可致电我市住房公积金客服热线0577-12329(0577-12345),再次感谢您对我市住房公积金事业的关心和支持!谢谢!
(责任编辑:温州君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