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豆芽向龙湾区政府问:店面补偿
时间:2022-01-02 16:31 来源:龙湾区政府 作者:东方豆芽 点击:次
东方豆芽向龙湾区政府问:
汤家桥村2017年西岸拆迁,拆迁时蒲州街道承诺店面有营业的,按每个营业执照赔偿5万元,拆迁后我们按要求提供了营业执照证明给拆迁办,后来去拆迁办询问补偿事宜,一直回复说,蒲州街道在审核,到了2019年,拆迁办说,蒲州街道赔偿是有前提条件的,满足的有,不然没有赔偿,说是 龙湾区蒲州街道办事处答复: (责任编辑:温州君主)你好,你反映的问题,经调查,现答复如下:1.根据龙湾区认定办法规定94棚不属于视为合法建筑,是政府给拆迁户的优惠政策。2.根据政策营业执照要求是零售的店面,加工不在零售的范围,所以不予补充。经办人:蒲州街道综治办 联系电话:8650655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