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ce9758向龙湾区政府问:有关《关于对龙湾行政区域内人力和机动客货运三轮车、摩托车实施限
时间:2021-04-19 02:35 来源:龙湾区政府 作者:xce9758 点击:次
xce9758向龙湾区政府问:
2020年12月22日温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发布了《关于对龙湾行政区域内人力和机动客货运三轮车、摩托车实施限行的通告》(以下简称龙湾通告)。 龙湾区“四小车”整治办答复: (责任编辑:温州君主)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关于“有关《关于对龙湾行政区域内人力和机动客货运三轮车、摩托车实施限行的通告》文件内容和执行违反《温州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若干问题”的问题我们已经收到。经龙湾区四小车整治办调查了解,现将答复意见回复如下:龙湾区政府高度重视尚未整治区域的“四小车”(机动三轮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摩托车和人力客运三轮车)交通乱象,于2020年启动了龙湾区“四小车”综合整治工作。同时函请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商讨龙湾行政区域内(不含经开区)“四小车”中的人力客运三轮车、机动三轮车和二轮摩托车限行措施。为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推进文明城市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2020年12月22日,温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根据龙湾区道路交通管理实际现状,发布了《关于对龙湾行政区域内人力和机动客货运三轮车、摩托车实施限行的通告》。请市民遵守通告规定,文明出行,共建平安温州。经办单位:龙湾区四小车整治办经办人:陈宏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