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城区政府关于潘寿康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时间:2019-08-12 16:41 来源:new.lucheng.gov.cn 作者:鹿城区政府 点击:次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关于潘寿康等同志任职的通知温鹿政干〔2003〕19号 区人民政府决定: 任命潘寿康同志为温州市鹿城区财政局副局长; 任命胡向阳同志为温州市鹿城区财政局副局长(试用期为一年)。 二OO三年六月二十日 (责任编辑:温州君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