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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城区政府关于胡晓初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温鹿政干〔2007〕37号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
关于胡晓初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温鹿政干〔2007〕37号

    区人民政府决定:
    任命胡晓初同志兼温州市鹿城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任命陈宇开同志为温州市鹿城区财政局副局长、兼温州市鹿城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任命渠奕同志为温州市鹿城区财政局副局长(试用期为一年)。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责任编辑:温州君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