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头区政府中共温州市洞头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党组关于潘正凯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时间:2020-01-22 07:45 来源:www.dongtou.gov.cn 作者:洞头区政府 点击:次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局党组决定: 潘正凯同志任温州市洞头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办公室主任,免去其温州市洞头区风景与旅游发展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黄正宝同志任温州市洞头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产业科科长,免去其温州市洞头区风景与旅游发展委员会产业发展科科长职务; 侯合燕同志任温州市洞头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场管理与法规科(行政审批科)科长; 卓桂枝同志任温州市洞头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公共文化科科长,免去其温州市洞头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体育局)广电科科长职务; 叶明宁同志任温州市洞头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体育发展科科长; 陈伟灵同志任温州市洞头区旅游发展中心市场拓展科副科长,免去其温州市洞头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体育局)文艺科副科长职务; 杨帆同志任温州市洞头区旅游发展中心营商服务科副科长; 张莹同志任温州市洞头区文物保护所所长,免去其温州市洞头区文物保护所副所长职务; 柳蓓蕾同志任温州市洞头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主任,免去其温州市洞头区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区风景旅游执法大队)副所长(副大队长)职务; 赖朝伟同志任温州市洞头区市民活动中心主任; 林岁坚同志任温州市洞头区体育发展指导中心(区少年业余体校)主任(校长),免去其温州市洞头区市民活动中心主任职务; 苏思远同志任温州市洞头区体育发展指导中心(区少年业余体校)副主任(副校长),免去其温州市洞头区少体校副校长职务; 颜孙琼同志任温州市洞头区体育发展指导中心(区少年业余体校)副主任(副校长),免去其温州市洞头区市民活动中心副主任职务; 张警余同志任温州市洞头区乡村旅游指导中心主任,免去其温州市洞头区景区管理中队队长职务; 施成永同志任温州市洞头区乡村旅游指导中心副主任,免去其温州市洞头区景区管理中队副中队长职务; 郭建华同志任温州市洞头区文旅信息推广中心主任,免去其温州市洞头区旅游信息推广中心主任职务; 曹炯同志任温州市洞头区文旅信息推广中心副主任; 林生森同志任温州市洞头区大门旅游管理中心主任,免去其温州市洞头区大门风景旅游管理中心主任职务; 陈有建同志任温州市洞头区大门旅游管理中心副主任; 免去潘晓文同志温州市洞头区风景与旅游发展委员会行业管理科(行政审批科)科长职务; 免去陈书航同志温州市洞头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体育局)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杨学平同志温州市洞头区少体校校长职务; 免去曾苇苇同志温州市洞头区旅游信息推广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陈正步同志温州市洞头区景区管理中队副中队长职务。 根据洞委办发〔2017〕27号文件规定,以上人员的任职实行聘任制,聘期两年。 中共温州市洞头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党组 2019年9月11日 (责任编辑:温州君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