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头区政府关于庄海东任职的通知
时间:2019-08-24 02:27 来源:www.dongtou.gov.cn 作者:洞头区政府 点击:次
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政府文件 洞政干〔2016〕5号 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政府 关于庄海东任职的通知 区人民政府决定: 任命庄海东为温州市洞头区司法局副局长。 根据县委发〔1999〕74号文件规定,庄海东的任职实行试用制,试用期为一年。 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政府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办公室,区人武部,区法院, 区检察院,区级各人民团体、新闻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