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头区政府关于公布叶雪芬等11位同志具有二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时间:2019-08-23 21:34 来源:www.dongtou.gov.cn 作者:洞头区政府 点击:次
经洞头区中小学(幼儿园)二级教师职务评审委员会2016年12月26日评审通过,叶雪芬等11位教师具有二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现将名单公布如下: 霓屿曙光幼儿园:叶雪芬、林爱琴、叶慧慧、林紫莹; 霓屿朵朵幼儿园:崔亚利、郑飞飞; 城关中心幼儿园:王丹妮、林满慧; 快乐幼儿园:吕婧婧、冯雪凤; 双兴幼儿园:方晶晶。 上述同志任职资格时间从2016年12月起开始计算。 根据浙委办〔2009〕138号、温委办发〔2010〕93号文件规定,取得以上任职资格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要以经区人事部门核准的岗位设置和实施方案为依据,单位有相应空缺岗位职数的,方能予以聘任,没有相应空缺岗位职数的,不予聘任。 温州市洞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2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