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头区政府关于印发《区传媒中心中层干部推选及岗位选择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9-08-23 21:14 来源:www.dongtou.gov.cn 作者:洞头区政府 点击:次
中共洞头区传媒中心党组文件 温洞传党组〔2016〕1号 签发人:童景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关于印发《区传媒中心中层干部推选及岗位选择工作方案》的通知 中心(台)所属各科室: 为建立健全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机制,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工作原则,实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参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有关精神,根据《关于同意组建温州市洞头区传媒中心的批复》(洞编委办〔2016〕13号文件)的工作要求,区传媒中心拟于近期开展中层干部推选及岗位选择工作。现特制定《区传媒中心中层干部推选及岗位选择工作方案》,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6年8月17日 中共洞头区传媒中心办公室 2016年8月17日印发 区传媒中心中层干部推选及岗位选择工作 方 案 参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有关精神,根据《关于同意组建温州市洞头区传媒中心的批复》(洞编委办〔2016〕13号文件)的工作要求,区传媒中心拟于近期开展中层干部推选及岗位选择工作。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中层正职推选和确定 1.推选条件:在中层副股岗位上任职满一年及以上,近两年考核为合格及以上人员。 2.推选时间:2016年8月中旬。 3.推选方法: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和中层以上干部口头推荐形式,根据推选结果,经党组研究后,确定2名为中层正职候选人选。 4.考察确定:由区委宣传部、区纪委第四纪检组以及传媒中心党组统一进行考察,根据考察结果,经党组研究,报相关部门审核备案后,确定任用人选。 二、中层副职推选和确定 1.推选条件:在本单位工作满一年及以上且见习期已转正,近两年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的人员(包含劳务派遣职工),年龄要求附后。 2.推选时间:2016年8月中旬。 3.推选方法: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和中层以上干部口头推荐形式,根据推选结果,经中心党组研究后,在符合条件人选中推选8名(其中1名为1971年8月1日-1981年7月31日期间出生的人员;5名为1981年8月1日-1988年7月31日期间出生的人员;2名为1988年8月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作为中层副职候选人。 4.考察确定:根据推选结果,由区委宣传部、区纪委第四纪检组以及传媒中心党组统一进行考察,根据考察结果,经党组研究,报相关部门审核备案后,确定任用人选。 三、中层干部岗位选择 1.选择条件:区传媒中心现有中层干部。 2.选择程序: (1)自选:现有中层干部及推选确定的中层干部根据个人意愿,填写岗位选择意向表,每人可填写1-2个岗位。 (2)党组考评确定人选方案:根据中层干部个人意愿,结合岗位要求及工作能力,选择符合岗位工作的中层干部。 3.选择时间:2016年8月中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