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头区政府温州市洞头区教育局关于林宝星等任职的批复
时间:2019-08-23 19:48 来源:www.dongtou.gov.cn 作者:洞头区政府 点击:次
温州市洞头区教育局文件
洞教任〔2016〕137号
温州市洞头区教育局 关于林宝星等任职的批复 温州市洞头区霓南义校: 你校中层干部职务聘任的请示已收悉,经研究,同意: 林宝星任霓南义校办公室主任; 吕良栋任霓南义校教务处主任; 余妤好任霓南义校学生处主任; 黄峰华任霓南义校安保处主任; 张骏任霓南义校教务处副主任; 林杨任霓南义校学生处副主任; 以上任期1年,特此批复。 温州市洞头区教育局 2016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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