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3804温州论坛_温州政务通_温州君主_www.wenzhoujunzhu.com移动版

主页 > 温州民生 >

qianbaibu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问:关于浙江绿森数码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涉嫌非法集资及诈骗的有

qianbaibu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问:

投诉对象:,法定代表人:娄韶山,注册资金:10,752.7万元,地址:温州市南浦二区秋明四幢105室。

本人于2020年11月3日下午在绿森商城全款购买3台苹果手机,1台蓝牙耳机共四个订单,单号分别

876600416043955969068744477

876600416043941418736822035

876600416043907587688744477

876600416043905745408744477

合计24076元 。

当天因网上普遍反映该公司发货太慢,无故扣押消费者购物款等原因不想要了,申请退款,绿森客服以多个订单自动识别成批发订单为由,混淆概念,回复退款需要60个工作日。现怀疑绿森非法集资,恶意扣押消费者财产,请求政府部门给予处理。


诉求:

1:要求绿森无良商家立即退款,停止侵害他人财产

2:政府部门能够秉承公平公正对于消费者大量投诉的企业进行调查,避免这样的黑心企业欺诈全国的消费者!


区市场监管局答复:
您好,您于2020年11月06日向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信访事项(政务网WX20200632403874)已收悉,经我单位调查核实,现答复如下: 一、我局高度重视绿森集团投诉件大幅增加的问题,已成立消费投诉举报应急小组,启动应急预案。我局立足本局职能,已严格按照《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予以调解、调查并跟踪处理。 二、针对浙江绿森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目前经营活动中所面临的内外部不利因素,政府各相关部门双管齐下,既通过行政约谈,督促企业规范经营,及时解决投诉问题,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同时又积极帮扶,日前,温州市金融办主持召开了绿森集团与相关银行和融资担保公司信息沟通会。 三、我局调解人员经联系浙江绿森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被诉方因目前经营活动中所面临的内外部不利因素,已明确表示无法优先处理您的订单,属于《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2019年11月30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0号公布)第二十一条第一款(三)项“ 投诉人或者被投诉人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调解,或者被投诉人明确拒绝调解的;”终止调解的情形,我局依规定予以终止调解,建议您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承办单位: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号码:0577-88060327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监督与支持,欢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责任编辑:温州君主)